假如我是教書法

凌楚風 | 澳門日報|七星篇|1988.06.13
見衍陽法師《紙墨沉香》

身為教師的朋友常向我說起工作上的趣事樂事,害得我做夢也想當教師。如果可以任我選擇,那麼我應該、或者說我適宜教哪一科好呢?日前專程去看全澳學生書法比賽得獎作品展覽,心神為之一醉,年紀輕輕竟然可以寫得出這麼的一手好字,教導他們的人實在功不可沒。於是我突發奇想,假如我是教書法,我又會怎樣去教學生呢?

用「字乃人體衣冠」之類的話去令學生學好書法,我認為已經不合時宜,且看周潤發出席隆重場面的裝扮,在青少年心目中依然有型有款有膽色。如果一個教小學書法的老師,能夠做到激發起學生學習的興趣,能夠給予正確的基礎功夫訓練,我認為已經成功。

學書法最重要是基本功,不容耍花巧;但偏偏書法最重要、最難學的都集中在小學階段,包括執筆、坐姿及多種筆劃的寫法。毛筆已漸被社會淘汰,要教好和令小孩子學好毛筆字,對雙方來說都是痛苦的事。假如我是教書法,我上課的心情就會像小丑,要令聽我講課的人感到快樂。

黑板本身就是書法課的最好教具。假如我是教書法,說到肘、腕、指與力的運用時,我會準備好一支白開水、一支特大毛筆,用筆蘸水在黑板寫出大至數尺,小至不及一寸的字,為他們掀開筆底下的奧秘。此外,我還會準備好紙巾或者抹檯布,甚至用手指蘸水在黑板上書寫,目的為提高他們的興趣。

假如我是教書法,我會將一些口訣編成小歌,讓學生們易學易記。上課時我的態度會盡量和藹,但要求絕對嚴格,執筆法、坐姿、筆順及寫字的程序,說一不二,完全專制。但對寫字不好的人我不會强求,畢竟做一個好人,不一定要寫得一手好字。

《澳門日報·七星篇》 1988.06.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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